第44章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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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很快就有一只不知是来福还是来旺的鸽子落在他的肩上。
  待明成从沈家喝完茶,已经到了县衙的门口,准备抬脚跨进去,就有鸽子扑闪着朝他飞来。
  莫不是谢大人遇到了什么危险!
  明成急急忙忙地将鸽子脚上的纸条打开——推车下,重阳糕,拿。
  青云县当真是个好地方。
  明成想。
  他不仅学会了摆摊做煎饺,谢大人还叫他半夜三更扒每家医馆的窗户当飞贼,眼下又成了汴梁成日蹲在酒楼外头的闲汉。
  他说风雨中......他说秋风中,这点痛算什么。
  也不知那重阳糕是个什么滋味,他得吃三块。
  高手——是他在沈锦书面前的自封。
  明成,初见是点茶的优雅公子,再见已是专业跑腿小哥。
  沈雁回听了这两个个称呼乐得直笑。
  这怎么比叫来福的鸽子还好笑。
  “凤姐儿,再吃你准蛀牙。”
  沈雁回见那些糖球儿上裹了厚厚一层糖衣,比平日里陈半瞎卖的还要厚,就知这是陈半瞎专门做的。
  这么个吃法,还得了。
  “不怕不怕,有一半是给阿娘的。陈爷爷还专门给阿娘做的葡萄的,做的金橘的,还有好多好多。陈爷爷说阿娘怀着孕,山楂吃多了也不好。”
  沈锦书吃了一半,又想起了什么,眼角更弯了,“对了雁雁,好官谢大人托陈爷爷说,叫雁雁收摊了去县衙一趟,他有事找雁雁。”
  “凤姐儿,你的小黄鱼拿几条给雁雁好不好?”
  沈锦书前两日抓的小黄鱼被她养在木桶里,她每日都仔细地给它们换水,期盼着长成大鱼,然后将它们吃掉。
  所以到眼下,依旧是条条鲜活,游来游去。
  “雁雁要,凤姐儿都给雁雁,回头凤姐儿再与顺姐儿他们去抓。本来是想养大了给阿娘炖汤喝的,怎么凤姐儿喂了好几日,就是不见它们长个头。”
  沈锦书大方地将木桶往沈雁回手里一塞。
  “回头叫顺姐儿抓两条鲗鱼给凤姐儿,小黄鱼可长不了那么大。”
  “好!”
  秋日风暖,码头上人来人往。
  “沈小娘子。”
  今日倚在桂花树下的,是李大河。
  他的姿势与谢婴一模一样,这是李大河多日观察所得。
  保持这个姿势,许就能与谢大人一样有风姿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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