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之燕燕 第408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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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吃得好,穿得好,就是享福了。
  总比吃不好,挨饿受冻强吧。
  他从这家,到那家,名字一次次的改,最后他都记不住自己的名字。
  他慢慢长大了,从自己管不了自己去哪家,到后面可以自己挑主家,日子也越过越好了。
  从北京城出来的时候,他想过要重新开始。
  以前认识他的人都在北京,现在到了新地方,没人认识他,他不就可以重新做人了吗。
  但他不会别的营生。
  他发现,还是老本行更好。
  他现在不是小时候了,经验多了,知道避开祸事,专往好事上奔,他的日子就自然而然的越过越好了。
  他始终记得班主的话。
  ——他是要享福的!
  他买了房子,买了下人,买了个女人。
  他曾经想认真娶个老婆,生个好孩子,好好养大的。
  但是他又觉得自己的种不好。
  他见得多了,坏种长不出好苗。
  他不是什么好东西,生出来的孩子估计也不是好东西,要是像自己就更糟心了。
  可是,如果不生孩子,他留在这世上的东西是什么呢?
  能叫人记住的,究竟是班主给他起的“秋虫”。
  还是他自己为了改命,起的“于英达”这个名字呢。
  可笑的是,“于”这个姓氏也不是他自己的。
  他不记事时就被卖给班主了,怎么可能记得住自己的姓?
  这个姓,是他曾经的一个恩主的姓。
  也是对他最好的一个恩主。
  人老了,心不老,仍然想乐呵,就买了他,一半充子侄,服侍他起居,一半做丫头,关起门来陪他乐。
  虽说关着门的时候这个老头有点烦人,但打开门的时候,这个老头还是不错的,正经教了他写字。
  他一个十七八的大小伙子,认认真真学习《千字文》,比什么都认真。
  这个恩主死了之后,他怕他家里的人找来打杀了他,再说是他害了人,他就赶紧收拾了这家里值钱的东西跑了。
  第二个待他好的人就是廖太太了。
  廖老爷学了新鲜玩意,把他买回去乐。廖太太嫌弃得很,可他讨好几回,她也就不烦他了,还说他比女人省事。
  廖老爷只想让他在家里待着服侍,廖太太却愿意让他穿上衣服出门做事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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