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4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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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自然是满意的。陆小凤正色道,前辈请随意治他,治得眼歪嘴斜最好。
  张三虽不敢乱动,害怕针戳到穴道里变成傻子,嘴却还是能说的,闻言怒道,陆小凤!狗腿子!你这个狗腿子!
  陆小凤却已拉着沈百终走远了,两个人顺着长廊走,他已对北镇抚司很熟悉了,全天下对北镇抚司很熟悉的江湖人也恐怕只有他一个。
  张三的剑伤,你觉得是谁刺的?
  他自己会知道。
  我已经问过了。陆小凤叹道,他说要杀他的那个人捂得严严实实,脸上还用了易容,更是连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,竟连男女都叫人无法分清。
  用剑的高手,天子脚下并不难查。
  不用去查,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意见。陆小凤道,我在路上遇到了老实和尚,他已告诉我要杀张三的人穿的是一双红鞋子。
  公孙大娘?
  正是。
  张三做了什么。
  陆小凤皱眉道,我也不是很清楚,似乎是偷了一颗珍珠。
  谁的珍珠?
  南王的珍珠。
  沈百终停下,道,珍珠这种东西并不少见。
  嗯。
  北镇抚司就有很多珍珠,皇上的内库里也有很多珍珠,就算是寻常的大户人家也不缺这种东西。
  没错,但他偷的那一颗却不一样的。陆小凤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颗洁白如玉的珍珠来,足有半个拳头大,即使是在白天,也隐隐散着光亮,你看这一颗,除了皇家,别人是用不起的,不但用不起,也不敢用!就算有人想偷偷买一个回家,也根本没有门路,这种珍珠刚从海里被捞出来时,就已订给了皇商。
  张三料定没有人能从内库偷出东西来,太平王又从不喜欢奢侈东西,便认为是南王的。陆小凤又道,我觉得他说的不错,因为张三偷到珍珠的地方就是在五羊城,而五羊城也就是南王王府在的地方。
  沈百终低头看了一眼,这种东西我也有一颗。
  你也有?陆小凤怔住。
  嗯,就放在乌龟缸里。
  陆小凤忍不住问道,你把它放在乌龟缸里做什么?
  自然是照明。
  给谁照明?
  给乌龟。
  陆小凤看看沈百终,走快了几步,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,是不是有钱人总有我这种穷人想也想不到的法子生活?
  沈百终道,你也不是很穷的。
  人总是不知足的。陆小凤摸摸胡子,等我有钱了,有很多钱了,就给自己也买一颗珍珠,从你这里买。
  买来做什么?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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