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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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你要出门?金九龄忍不住问道。
  是。
  你要去哪?
  自然是去杀人。公孙大娘找出两根彩色绸带来系在自己的双剑上,我这个人脾气不好,性子也急,想杀人的时候绝等不到第二天的。
  公孙大娘急着去杀谁?
  自然是快网张三。
  京城的街道修得很宽敞。
  宽敞到几十个人并排走也没有问题。
  但福瑞祥和宝香斋却偏偏藏在角落里,你若只是外地来的游客,一定找不着这个地方,因为这两家店的老板是一个人,据他说这办法是为了防住一些土老冒。
  老板姓胡,大家都管他叫胡老板。
  胡老板坐在摇椅上缓缓扇着扇子,天气虽不热,胡老板却觉得热,只因为他是个胖子,胖到几乎走一步就要掉一斤的热汗。
  所以胡老板能不动就不动。
  沈百终一踏进屋子,就被吓了一跳,不过你是绝不会看出他吓了一跳的。
  陆小凤也吓了一跳,他的一跳是明显的一跳。
  因为坐在椅子上的简直不像是个人,反而像是一大团碎布条。
  胡老板也看见了他们,只不过他不认识沈百终,只认识陆小凤。
  陆小凤,你看我这件新衣裳如何?
  陆小凤觉得很有趣,于是笑道,好看,好看极了。
  看来还是你会欣赏。胡老板又往椅子里靠了靠,这件衣服可是我花了不少功夫做的,我已把福瑞祥的所有布料都加在了上面。
  难怪这件衣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彩色的大拖布。
  你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布料加在上面?陆小凤忍不住问道。
  一个开店的人,若是不用自己的东西,岂不是说明他的东西很差?胡老板抄起桌上的茶杯,慢慢地吸了一口茶水,饭馆的老板吃自己做的饭,酒馆的主人喝自己酿的酒,他们做得就很对,所以我决定也用自己的布料来做衣服,只是每匹布料都很好,我都很喜欢
  所以你就决定全部穿在身上?
  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!
  陆小凤摸摸鼻子,自从他和楚留香相处了一段时间,就好像也被传染了这个毛病,我这次来,是想请你帮个忙。
  你说。
  沈百终拿出那块帕子,展开来平铺在桌上,胡老板,你认不认识这件东西?
  沈百终并没有穿飞鱼服,所以胡老板也并不害怕,只当他是陆小凤的普通朋友,闻言便拿起沾满血迹的帕子仔细瞅了瞅。
  我认识。
  你认识?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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