盗墓之南洋惊潮 第267节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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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狼毫刷一排六只,从小到大,因为狼毫头部软,中部硬,尾部实,所以是考古人员的最爱,使用起来很有弹性,长乐要这玩意,在墓穴里难道要打扫尘土吗?
  至于避兽球儿,是用狼肠胃里的结石做成的乒乓球儿大小的灰白色小球儿,带着这么个玩意儿挂在背包上,一般的动物是靠近不了的,包括熊闻到了避兽球儿的味儿都会远远躲开,因为那味道动物可以闻出来不是一只狼的。长乐要这种东西干吗?难道他们要去的地方就在原始森林里?
  一个答案呼之欲出,拜城萨满教无名山宫。要抵达山宫,必须穿越原始森林。
  如果真是如此,那就说明鹌鹑要对这里下手了。
  二叔说道:“你能不能一次性把话说完?!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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