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(2 / 6)
听到麦琪无可辩驳的逻辑,丹斯只好说道:“好吧,你说的都对,亲爱的,但是不要说‘就像是’。”
“妈妈,你什么时候回家?”
“可能明天就回去了。爱你哦,换你哥哥来接电话。”
韦斯接过了电话,母子二人同样聊了一会儿,只是相比于和麦琪聊天,他们之间的对话没有那么顺畅,也更为认真。韦斯之前就曾经暗示过,自己想要学习空手道,这次电话中,他便直接问了丹斯,可不可以去学,丹斯其实希望他能参加一些对抗性稍弱的活动,除了足球和棒球外,网球和体操也很适合韦斯这样肌肉发育不错的身体条件。但显然他对这些并不感兴趣。
作为一名审讯专家,凯瑟琳·丹斯很了解“愤怒”这种情绪。在案发之后的审讯过程中,不管是在疑犯还是在受害者身上,这种情绪都十分常见。丹斯相信,韦斯最近对武术运动感兴趣,多半是父亲的死带给他的影响。他时不时会感到愤怒,这种情绪如乌云般笼罩在韦斯的心里。竞争并不是坏事,但丹斯不想让他参与搏击运动,这并不利于他心理健康的恢复。特别是在他人生的现阶段,渴望暴力发泄的愤怒是特别危险的。对年轻人来说,尤为如此。
丹斯和他聊了许久,关于这件事她的看法和意见。
自从参与进莱姆和萨克斯的钟表匠案后,丹斯对时间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。她意识到在工作中,和与家人相处中,时间的意义更加重要。时间可以消减愤怒(爆发式的情绪基本不会持续超过三分钟),缓和抵触情绪,很多情况下,比直截了当的否定和争吵更为有效。所以丹斯并没有直接拒绝韦斯学习空手道的要求,但同时也说服他去上几节网球课试试。有一次,丹斯曾无意间听到韦斯对他的朋友说:“对啊,有个做警察的妈妈太可怕了。”这事把她逗得大笑。
然后,韦斯的情绪突然间发生了变化,他开始兴致勃勃地跟丹斯讲起在hbo看到的一部电影。然后电话中又传来他朋友发来的短信音,他说他要挂电话了,再见妈妈,爱你。再见。
咔嗒,电话挂断了。
那声里程碑一样的、自然而然的“爱你”从电话中传来时,丹斯觉得没有白费这么久的口舌。
她挂断了电话而后看向了莱姆,问道:“你也有孩子吗?”
“我?没有,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养好孩子。”
“你得有了孩子才能知道。”
莱姆看着她时刻不离身的耳机,现在正像医生的听诊器一般挂在她的脖子上:“我猜你很喜欢音乐……怎么样,我推算得不错吧?”
丹斯回答说:“是我的爱好。”
“真的吗?你会弹乐器?”
“我会唱一些,我之前做过民谣歌手。但是现在,如果能辞掉工作,我会把孩子们和那两条狗都扔到房车后面,然后出去追歌。”
莱姆皱眉说道:“我听说过这个,这叫——”
“采歌,最近很流行的。”
“对,就是这个。”
这是凯瑟琳·丹斯的梦想。她的这一激情符合民谣歌手悠久的传统,他们会旅行到很远的地方,去听当地传统的、独特的音乐。阿兰·罗马卡斯大概是其中最有名的一个,他曾走遍美国和欧洲,去寻找那些最为古老的音乐。丹斯有时会去美国西海岸采歌,但那里的歌已经被人很好地收集整理过了。所以,她最近的几次旅程都是去一些腹地城市。新斯科舍、加拿大西部,还有拉美裔人口大量聚集的河域,像是加州的南部和中部,她将这些地方的歌录下来,然后分门别类地整理好。
她对莱姆讲述了她的故事,还向他介绍了自己与朋友建立的一个网站,那上面持续介绍一些音乐家和相关的歌曲信息,以及音乐本身的一些知识。同时该网站还帮助音乐家们申请原创歌曲的著作版权,网站提供收听和下载的付费服务,他们将这些所得分给创作这些歌曲的音乐家们。其中很多歌手都签了唱片公司,还有一些公司购买了他们的音乐作为独立电影的配乐。
凯瑟琳·丹斯没有告诉莱姆的是,音乐之于她还有更多的意义。
丹斯偶尔会觉得肩头的负荷过重。为了做好本职工作,她必须与那些目击者和罪犯正面接触,坐在一个变态杀手三英尺远的地方,与他对峙、博弈几个小时、几天、几周,这一过程的确是紧张刺激的,但同时也让人疲惫和乏味。丹斯工作时总是能对自己的审讯对象感同身受,即使是审讯结束很久之后,她依旧能清晰地感受到他们的情感。她常常听到他们的声音在脑海中盘旋,占据着她的思绪。
是的,是的,对,没错,我杀了她,我割破了她的喉咙……对,还有她儿子,那个小孩儿,他在那儿,他看到我了,我必须杀了他,我是说,谁不会呢?但她是活该,她看我的眼神。不是我的错。我能抽烟吗,你答应给我的那支烟。
音乐是她的灵药仙丹。只有在听索尼·泰瑞和布朗尼·麦克金的时候,或是u2、鲍勃·迪伦、大卫·拜恩的音乐时,她的脑海中才不会浮现凶手卡洛斯·阿伦德充满怒气的抱怨,说自己在割破被害人的喉咙时,被害人的订婚戒指划伤了他的手掌。
那伤口特别疼,我是说,那个贱人,她活该。
林肯·莱姆问她:“你参加过职业演出吗?”
她参加过,有过几次。但经过几场在波士顿、伯克利和旧金山南岸的演出后,她只觉得空虚。唱歌看起来好像是一件很自由、很主观的事情,但她发现,唱歌其实只有你与音乐的联系而已,而不是歌手与听众之间的联系。凯瑟琳·丹斯却更好奇其他人说的话、唱的歌,还有他们自己,他们的生活,他们的热爱。那时她才明白,对于音乐,就像是她的工作一样,她更愿意做一个旁观者。
她告诉莱姆:“试过,但最后我还是觉得和音乐做朋友比较好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“妈妈,你什么时候回家?”
“可能明天就回去了。爱你哦,换你哥哥来接电话。”
韦斯接过了电话,母子二人同样聊了一会儿,只是相比于和麦琪聊天,他们之间的对话没有那么顺畅,也更为认真。韦斯之前就曾经暗示过,自己想要学习空手道,这次电话中,他便直接问了丹斯,可不可以去学,丹斯其实希望他能参加一些对抗性稍弱的活动,除了足球和棒球外,网球和体操也很适合韦斯这样肌肉发育不错的身体条件。但显然他对这些并不感兴趣。
作为一名审讯专家,凯瑟琳·丹斯很了解“愤怒”这种情绪。在案发之后的审讯过程中,不管是在疑犯还是在受害者身上,这种情绪都十分常见。丹斯相信,韦斯最近对武术运动感兴趣,多半是父亲的死带给他的影响。他时不时会感到愤怒,这种情绪如乌云般笼罩在韦斯的心里。竞争并不是坏事,但丹斯不想让他参与搏击运动,这并不利于他心理健康的恢复。特别是在他人生的现阶段,渴望暴力发泄的愤怒是特别危险的。对年轻人来说,尤为如此。
丹斯和他聊了许久,关于这件事她的看法和意见。
自从参与进莱姆和萨克斯的钟表匠案后,丹斯对时间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。她意识到在工作中,和与家人相处中,时间的意义更加重要。时间可以消减愤怒(爆发式的情绪基本不会持续超过三分钟),缓和抵触情绪,很多情况下,比直截了当的否定和争吵更为有效。所以丹斯并没有直接拒绝韦斯学习空手道的要求,但同时也说服他去上几节网球课试试。有一次,丹斯曾无意间听到韦斯对他的朋友说:“对啊,有个做警察的妈妈太可怕了。”这事把她逗得大笑。
然后,韦斯的情绪突然间发生了变化,他开始兴致勃勃地跟丹斯讲起在hbo看到的一部电影。然后电话中又传来他朋友发来的短信音,他说他要挂电话了,再见妈妈,爱你。再见。
咔嗒,电话挂断了。
那声里程碑一样的、自然而然的“爱你”从电话中传来时,丹斯觉得没有白费这么久的口舌。
她挂断了电话而后看向了莱姆,问道:“你也有孩子吗?”
“我?没有,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养好孩子。”
“你得有了孩子才能知道。”
莱姆看着她时刻不离身的耳机,现在正像医生的听诊器一般挂在她的脖子上:“我猜你很喜欢音乐……怎么样,我推算得不错吧?”
丹斯回答说:“是我的爱好。”
“真的吗?你会弹乐器?”
“我会唱一些,我之前做过民谣歌手。但是现在,如果能辞掉工作,我会把孩子们和那两条狗都扔到房车后面,然后出去追歌。”
莱姆皱眉说道:“我听说过这个,这叫——”
“采歌,最近很流行的。”
“对,就是这个。”
这是凯瑟琳·丹斯的梦想。她的这一激情符合民谣歌手悠久的传统,他们会旅行到很远的地方,去听当地传统的、独特的音乐。阿兰·罗马卡斯大概是其中最有名的一个,他曾走遍美国和欧洲,去寻找那些最为古老的音乐。丹斯有时会去美国西海岸采歌,但那里的歌已经被人很好地收集整理过了。所以,她最近的几次旅程都是去一些腹地城市。新斯科舍、加拿大西部,还有拉美裔人口大量聚集的河域,像是加州的南部和中部,她将这些地方的歌录下来,然后分门别类地整理好。
她对莱姆讲述了她的故事,还向他介绍了自己与朋友建立的一个网站,那上面持续介绍一些音乐家和相关的歌曲信息,以及音乐本身的一些知识。同时该网站还帮助音乐家们申请原创歌曲的著作版权,网站提供收听和下载的付费服务,他们将这些所得分给创作这些歌曲的音乐家们。其中很多歌手都签了唱片公司,还有一些公司购买了他们的音乐作为独立电影的配乐。
凯瑟琳·丹斯没有告诉莱姆的是,音乐之于她还有更多的意义。
丹斯偶尔会觉得肩头的负荷过重。为了做好本职工作,她必须与那些目击者和罪犯正面接触,坐在一个变态杀手三英尺远的地方,与他对峙、博弈几个小时、几天、几周,这一过程的确是紧张刺激的,但同时也让人疲惫和乏味。丹斯工作时总是能对自己的审讯对象感同身受,即使是审讯结束很久之后,她依旧能清晰地感受到他们的情感。她常常听到他们的声音在脑海中盘旋,占据着她的思绪。
是的,是的,对,没错,我杀了她,我割破了她的喉咙……对,还有她儿子,那个小孩儿,他在那儿,他看到我了,我必须杀了他,我是说,谁不会呢?但她是活该,她看我的眼神。不是我的错。我能抽烟吗,你答应给我的那支烟。
音乐是她的灵药仙丹。只有在听索尼·泰瑞和布朗尼·麦克金的时候,或是u2、鲍勃·迪伦、大卫·拜恩的音乐时,她的脑海中才不会浮现凶手卡洛斯·阿伦德充满怒气的抱怨,说自己在割破被害人的喉咙时,被害人的订婚戒指划伤了他的手掌。
那伤口特别疼,我是说,那个贱人,她活该。
林肯·莱姆问她:“你参加过职业演出吗?”
她参加过,有过几次。但经过几场在波士顿、伯克利和旧金山南岸的演出后,她只觉得空虚。唱歌看起来好像是一件很自由、很主观的事情,但她发现,唱歌其实只有你与音乐的联系而已,而不是歌手与听众之间的联系。凯瑟琳·丹斯却更好奇其他人说的话、唱的歌,还有他们自己,他们的生活,他们的热爱。那时她才明白,对于音乐,就像是她的工作一样,她更愿意做一个旁观者。
她告诉莱姆:“试过,但最后我还是觉得和音乐做朋友比较好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