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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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我草,弄不死你!”
  然后就加入了干架大队伍……
  直到双方都被带进警察局时还在争吵不休,谁也不让着谁。
  那警员拍桌子:“吵什么吵,到底为什么打架?”
  一人指着另一人:“他非礼我女朋友。”
  另一人翘着兰花指:“谁非礼你女朋友啦?现在是法治社会好吗,做事讲证据的好吗,你想告我最好先拿出证据好吗?”
  那人急了:“警察同志,就这么一娘娘腔您听他说话您不想抽他么。”接着顺势捞了凳子,“抽不死你丫的!”
  那人吓得惊叫连连:“警察同志他侮辱人,他还使用暴力,快把他关起来!”
  双方就这么又吵起来,那民警头都大了,又猛拍了桌子。
  “他说的也没错,你有证据吗?目击者也行。”
  这头安静了,却见对方的人得了便宜还卖乖,下巴都快冲着天了,那罪魁祸首眼瞧着已经眉飞色舞。
  有人却看不惯了,忍不住出声:“我是目击者。”
  “你?”
  她点头:“我看见他非礼这女孩儿了。”
  警察说:“你不是和他们一起的么,你不能算。”
  “我不认识他们。”
  “不认识还一起吃饭?”
  “……刚认识。”
  她说的是实话,但显然没什么说服力。
  这边的人纷纷开口:“这姑娘谁带来的,还真不认识。”
  吵嚷中谭稷明问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  “够了啊,装什么装,都一起吃饭了还不知道名字?”民警拿着笔准备备案,又问她,“你叫什么?”
  谭稷明便竖起耳朵听她道:“项林珠。项目的项,树林的林,珠宝的珠。”
  将说完,他手机响了,接来一听是袁伟,他在电话里大致讲了讲晚上的事,最后叫袁伟过来局里捞人。
  三小时后袁伟火急火燎的到了。
  “祖宗!您吃个饭也能吃到局子里来,我都关灯睡觉了您知道么,大半夜飞过来就为你打架的事儿!”
  “甭废话。”他说,“赶紧签字儿。”
  袁伟于是在民警那儿签了字领着人出去,这才看见项林珠。
  “小项怎么也在这儿?”
  谭稷明意外:“你俩认识?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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