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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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危险却又暧昧。
  但明粲看得清楚,那双深邃的黑眸中,从始至终都没有沾染上一丝情.欲。
  大约过了半分钟,黎渊才松开校服衣角,换做双手掐着明粲的腰,让她坐在他腿上,背对着他。
  占了半面墙的大屏电视没开,黑色屏幕倒映出她此时的身影,身后男人仍旧是那副淡漠慵懒的模样,而她坐在他腿上,安静得像是一只不懂反抗的猫。
  她能感觉到男人带着薄茧的手掌在她后颈来回游移,细嫩的皮肤经不住摩挲,泛起丝丝的痒。
  “疼吗?”黎渊问,说话间按了下她肩上某处淤青。
  钝钝的痛感传来,明粲脸色不变,摇摇头,“不太疼。”
  她对痛感反应迟钝,这点程度对她来说影响微乎其微。
  黎渊放手,换做另一只手掀开她衣服下摆,露出同样淤青遍布的单薄脊背。
  明粲勉强忍下内心隐隐的羞耻感,任由他动作。
  伤势比起三天前要消退很多,虽然依旧狰狞,但过不了几天就能完全愈合。
  黎渊见状,满意地帮她重新整理好衣服,拍拍她的背,“洗澡的时候注意一点,出来记得叫人帮你上药。”
  明粲长舒一口气,站了起来,软声应道:“好的,我会记住的。”
  放在任何成年人眼中都足够暧昧的触碰,他偏生做得自然又随意。
  ——是真的把她看作了一只猫。
  -
  回到房间,明粲从校服兜里把惦念多时的手串摸出来,放在灯光下来回端详。
  这是今天从那魁梧大汉身上顺走的。
  手串紫檀木质地,表面早已被磨得光滑,每一颗珠子上都刻着密密麻麻的佛经,由于年代的久远显得有些模糊,只有中间那颗上刻的“温”字仍无比清晰。
  她一颗一颗地捏过去,最后把它戴回了手腕上。
  井思媚告诉她,从狼窝里把才四岁的她捡回来的时候,这手串就已经戴在了她手腕上。
  从手串的精致程度看就能知道价值不菲,井思媚猜想她来历不凡,本想凭着手串帮她找到生身父母,并狠狠敲对方一笔钱,却不想白养了她十多年,到死都一无所获。
  明粲四处流浪的时候也打听过京城姓温的人家,最后同样无疾而终。
  她除了自己叫做“明粲”这个名字之外,没有四岁前的记忆,所以对原生家庭并没有什么感情。
  但是她如果可以找到那家人,说不定就能恢复自由。
  至少比担惊受怕地被人豢养在身边,要安全得多。
  -
  夜色拉下帷幕,明粲坐在桌前晃着腿,待到作业画下了最后一个句号,她有些愉悦地拿起桌边玻璃杯,准备喝水。
  杯子拿起来的瞬间她感受到了点不对劲,侧眸去看,发现杯里空空,水早就被她喝光了。
  明粲认命地起身,看着天色也不早了,于是打算去厨房倒杯牛奶,回来洗完澡喝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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