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5章(1 / 3)
轮到允怡同彩晴,允怡想耍小聪明,偷看彩晴出拳,却被抓个正着,她只好乖乖受罚,扭着身子绕桌走,嘴里学着阿婆的语气,“慢慢点啦,唔好碰煤炉。”憨态可掬的样子,惹得大家前仰后合。
最后是彩晴对阿伶,两人你来我往,竟难分胜负,阿伶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笑,忽然慢了半拍,故意输了,她清了清嗓子,学着乞丐婆的神态,慢悠悠地绕着桌子走,嘴里念叨:“你们这些后生仔,成日毛毛躁躁,一点都不稳重。”
那语气,那神态,简直惟妙惟肖,乞丐婆笑到拍桌,指着阿伶骂:“个死女,学得咁似!”
允怡凑过来,拽着阿伶的袖子,“老板学得真似!简直是阿婆第二!”
电视里的粤剧唱得热闹,头顶的吊扇吱呀转着,搅动着晚风,桌上的粽叶香混着残存的酒气,从露台漫出去,融进猪笼城寨的夜色里。
星仔靠在椅背上打了个长长地哈欠,安仔帮着乞丐婆把凉透的粽子装进篮里,彩晴扫着地上嗑出的瓜子片,允怡分着陈皮绿豆沙,阿伶坐在乞丐婆身边,顺手帮她捶着肩膀。
六个人围在小小的屋子里,在这个端午的夜晚,这一刻,他们好似真正的一家人,过着最寻常的端午。
#
跑马地的空气里,总是飘着一股赛马场特有的味道,但在季柏泓这间豪华公寓里,中央冷气开得很足,客厅铺着米黄的云石地板,墙上挂着一幅名家的墨宝,笔走龙蛇,倒衬得正中的墨黑丝绒沙发少了几分俗气。
墙角那台十八寸的彩电,屏幕闪着雪花,也无人去理会它,它好似是一个用来填补寂静的摆设。
季柏泓径自走到冰箱前,取出一罐无醇啤酒,“呲!”一声拉开,麦色的液体倒入水晶杯,他丢进几颗冰球,冰块撞击间发出清脆轻响。
他端着酒杯,走到落地窗前,眼眸垂着,剪裁合身的衬衫勾勒出身形挺拔,窗外,赛马场的喧嚣隔着几条街,隐隐约约飘过来。
喉咙有些发紧,他仰头灌下一大口,微苦的酒液顺着喉咙滑下去,眼前晃过的,不是赛马场的骏马,而是阿伶的脸。
“阿伶”,季柏泓无声念出这个名字。
她是他的合作伙伴,精明、利落,谈生意时眼睛亮得好似维多利亚港的灯塔。
起初接近她,不过是看中她手里渠道,能帮他省下不少麻烦,他算准了她的野心,步步为营,好似布一盘棋,每一步都计算得清楚。
季柏泓作为私生仔,从小到大,他见惯了旁人的眼色,学会了把自己裹在绅士的皮囊里,彬彬有礼,进退有度,可内里的东西,早就在那些冷眼同算计里,疯长成了野草。
他不信感情,只信利益交换,信那些白纸黑字的契约,信那些能握在手里的筹码。
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他开始格外在意她的一举一动。
她的机敏、她的贪婪、她的顽劣、她的野心......她的一切,哪怕只是气息,都好似有股魔力,格外吸引他,令他意乱神迷。
她盘算时微微蹙起的眉,她谈笑间偶尔流露的狡黠,甚至她打人时的猛烈劲儿,都叫他觉得鲜活的刺目。
她总叫他想失控。
季柏泓靠在落地窗边,突然自嘲般勾了勾嘴角,私生仔的身份,早叫他对感情敬而远之,他怕自己捧出去的真心,被人随手丢在地上。
更怕......那些藏在骨子里的疯癫,会吓到她。
可酒液似乎烧着血管,胆子也跟着热起来。
隐忍十余年,第一次尝到了钟意这种滋味,像吞了颗未熟的青芒,有些发涩,舌尖泛着酸,却又忍不住回味那些藏在酸涩底下的甜。
他仰头,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。
窗外的霓虹灯影,映在他眼底,映出一片迷离的红,绅士的面具裂了条缝,底下的疯癫蠢蠢欲动。
罢了。
季柏泓将空酒杯往酒柜上一放,转身去拿衣架上的西装外套。 ↑返回顶部↑
最后是彩晴对阿伶,两人你来我往,竟难分胜负,阿伶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笑,忽然慢了半拍,故意输了,她清了清嗓子,学着乞丐婆的神态,慢悠悠地绕着桌子走,嘴里念叨:“你们这些后生仔,成日毛毛躁躁,一点都不稳重。”
那语气,那神态,简直惟妙惟肖,乞丐婆笑到拍桌,指着阿伶骂:“个死女,学得咁似!”
允怡凑过来,拽着阿伶的袖子,“老板学得真似!简直是阿婆第二!”
电视里的粤剧唱得热闹,头顶的吊扇吱呀转着,搅动着晚风,桌上的粽叶香混着残存的酒气,从露台漫出去,融进猪笼城寨的夜色里。
星仔靠在椅背上打了个长长地哈欠,安仔帮着乞丐婆把凉透的粽子装进篮里,彩晴扫着地上嗑出的瓜子片,允怡分着陈皮绿豆沙,阿伶坐在乞丐婆身边,顺手帮她捶着肩膀。
六个人围在小小的屋子里,在这个端午的夜晚,这一刻,他们好似真正的一家人,过着最寻常的端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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跑马地的空气里,总是飘着一股赛马场特有的味道,但在季柏泓这间豪华公寓里,中央冷气开得很足,客厅铺着米黄的云石地板,墙上挂着一幅名家的墨宝,笔走龙蛇,倒衬得正中的墨黑丝绒沙发少了几分俗气。
墙角那台十八寸的彩电,屏幕闪着雪花,也无人去理会它,它好似是一个用来填补寂静的摆设。
季柏泓径自走到冰箱前,取出一罐无醇啤酒,“呲!”一声拉开,麦色的液体倒入水晶杯,他丢进几颗冰球,冰块撞击间发出清脆轻响。
他端着酒杯,走到落地窗前,眼眸垂着,剪裁合身的衬衫勾勒出身形挺拔,窗外,赛马场的喧嚣隔着几条街,隐隐约约飘过来。
喉咙有些发紧,他仰头灌下一大口,微苦的酒液顺着喉咙滑下去,眼前晃过的,不是赛马场的骏马,而是阿伶的脸。
“阿伶”,季柏泓无声念出这个名字。
她是他的合作伙伴,精明、利落,谈生意时眼睛亮得好似维多利亚港的灯塔。
起初接近她,不过是看中她手里渠道,能帮他省下不少麻烦,他算准了她的野心,步步为营,好似布一盘棋,每一步都计算得清楚。
季柏泓作为私生仔,从小到大,他见惯了旁人的眼色,学会了把自己裹在绅士的皮囊里,彬彬有礼,进退有度,可内里的东西,早就在那些冷眼同算计里,疯长成了野草。
他不信感情,只信利益交换,信那些白纸黑字的契约,信那些能握在手里的筹码。
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他开始格外在意她的一举一动。
她的机敏、她的贪婪、她的顽劣、她的野心......她的一切,哪怕只是气息,都好似有股魔力,格外吸引他,令他意乱神迷。
她盘算时微微蹙起的眉,她谈笑间偶尔流露的狡黠,甚至她打人时的猛烈劲儿,都叫他觉得鲜活的刺目。
她总叫他想失控。
季柏泓靠在落地窗边,突然自嘲般勾了勾嘴角,私生仔的身份,早叫他对感情敬而远之,他怕自己捧出去的真心,被人随手丢在地上。
更怕......那些藏在骨子里的疯癫,会吓到她。
可酒液似乎烧着血管,胆子也跟着热起来。
隐忍十余年,第一次尝到了钟意这种滋味,像吞了颗未熟的青芒,有些发涩,舌尖泛着酸,却又忍不住回味那些藏在酸涩底下的甜。
他仰头,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。
窗外的霓虹灯影,映在他眼底,映出一片迷离的红,绅士的面具裂了条缝,底下的疯癫蠢蠢欲动。
罢了。
季柏泓将空酒杯往酒柜上一放,转身去拿衣架上的西装外套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