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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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因为……”程巷一手插在西裤口袋里,高跟鞋尖拨弄着路边一颗小石子:“程巷说你们以前,想来。”
  那些荒唐度日的岁月,程巷都和秦子荞一起走过。
  她们吃着泡面看一些末世求生的指南视频,又或者鬼鬼祟祟躲在墙根看酒吧美女。
  秦子荞跟程巷说:“你就好啦。”
  “好什么?”
  “至少你喜欢陶天然。至于我,”秦子荞点点自己鼻尖:“连自己喜欢谁都搞不清楚。嗨,我就没对什么人心动过。”
  “我这样,好吗?”当时程巷只是笑笑。
  穿越后的程巷站在酒吧前吹风,望着斑马线对岸闪烁不定的交通标志灯。
  不一会儿,秦子荞还真来了。
  狐疑看程巷一眼。
  “嗨。”程巷对她扬起一只手:“其他朋友先进去了,我在这等你。”
  “你什么时候跟小巷那么熟的?”
  “就,有那么个机会吧。”程巷扬唇笑笑。
  进酒吧的时候,秦子荞跟在程巷身后。
  光头保安都长得如出一辙如ai勾勒,瞥程巷一眼,还未等程巷说什么便放行。
  程巷听见秦子荞跟在她身后,放松般呼出x一口气来。
  程巷回头,秦子荞挑挑唇:“没什么。只是忽然想,要是小巷在就好了。我们以前……进不来。”
  “她很想进来么?”程巷引着秦子荞往里走。
  “嗯。”
  “为什么?”
  “她想变得有魅力。”秦子荞顿了顿:“她有一个很喜欢、很喜欢的人。”
  程巷走在秦子荞身前,右手拇指贴住中指靠内的小片肌肤。
  作为程巷时她这里有枚画画磨出的茧,心里想事时,总是无意识贴住这里缓缓地摩。
  原来她对陶天然的喜欢。
  是最好的朋友追忆起来,会用落寞语调,连说两遍“很喜欢”的程度。
  “很喜欢”与“很喜欢”之间的顿号,像程巷面对陶天然时生出的那些纠结。要不不要喜欢了吧,反正她对我总是冷淡。要不不要喜欢了吧,反正我生日她都缺席。要不不要喜欢了吧,反正她从未对其他人介绍过我。
  可还是,在一个顿号的停顿之后,继续喜欢了下去。
  飞蛾扑火,在所不辞。
  程巷问秦子荞:“关于程巷,你还记得什么?”
  “还有,她喜欢漫画。也有那么段时间她喜欢过架子鼓,还想学烘焙……”秦子荞回忆道:“但那些都不长久,她其实是个挺瞻前顾后的人,去哪里旅游都要纠结好几个月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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