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章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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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举个例子,傅宇同时涉嫌故意杀人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,那么按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,其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,应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,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。
  在这种情况下,雷鸣就有充分的理由,拒绝县检察院移交案件的请求。
  反过来讲,如果傅宇只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,那检察长贺海东确实有权将其提走。
  “我在两年前看过关于凌云镇入室抢劫杀人案的报道,当时新闻里附有一张被抢古董的图片,与今天在赃物中发现的镶金玉佛极为相似。我刚才已经让刑侦大队调出卷宗进行比对,一会儿就能有结果了。”
  虽然周翊回答的是‘极为相似’,但语气之中充满的十足自信却让所有人都明白,应该不会错了。
  以常理推断,傅宇也不可能收藏一件赝品!
  好啊!
  雷鸣对周翊真是越看越喜欢。
  他就是刑侦出身,所以很清楚身为一个优秀刑侦人员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天赋和能力。
  简单总结一下就是,敏锐的观察力,超强的记忆力,优秀的分析力,和丰富的想象力。
  周翊至少占了前两项。
  两年前的一篇新闻报道和图片,到今天仍能记忆犹新,并在发现赃物之后,迅速将两者联系在一起做出准确的判断……
  以此来看,好好培养培养,将来让周翊干刑侦大队长也不是不行。
  说句实在话,治安大队长可能谁都能当,但刑侦大队长可不是随便拉出一个就能胜任的。
  尽管陆耀华无视法纪品行败坏,但业务能力还是可圈可点。
  ……
  走廊里,姜卫红与崔志明、贺海东一伙儿在东边,一伙儿在西边,泾渭分明,互不搭理。
  姜卫红一边抽着烟,一边不动声色地向那边瞄了一眼。
  他很清楚,崔志明此行专门针对周翊,背后必然是有着某位市领导的授意。
  周翊只是一个小小的副科级不假。
  但却是市委宣传部、市公安局宣传的模范典型。
  抹黑了周翊,就等于是打王书记、丁部长和赵局长的脸,更重要的,是间接打了市委周致远书记的脸。
  至于谁想这么干,又敢这么干,答案其实不言自明。
  毕竟周书记与柴市长的矛盾,早已是众人皆知的秘密。
  所以说,在无形之中,周翊就成为了两股力量一争高下的角斗场。
  当然会有风险,但也有机遇,就看最后角力的结果如何。
  贺海东与崔志明原本就相识,而且总的来讲,两人其实属于同一阵营。
  站在一起寒暄了大约半个小时,终于等到会议室的门打开。
  周翊走出来,看到贺、崔两人不禁一怔,似乎很奇怪这两人为什么还没有走。
  贺海东气得牙直痒痒,立刻上前要求周翊带他去看证物,也就是那尊镶金玉佛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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