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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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在大越朝, 有新人婚前三天不能相见的习俗。
  拙味楼、一窟鬼食肆与那些客栈皆在临江城城区之内,与林靖的喜好相悖。两人因寻仙湖而结缘,左挑右选, 摒除近处的茅家村, 当属寻仙湖心那处小岛最为合适。
  爱情使人盲目。
  往日里总是清雅出尘的林靖, 为了心上人贺梅一再妥协, 将两人的婚期定在了有些俗气的农历十月初十。
  这天俗称“节重十”,又名丰收节。大越朝的农人们会在这日举家团圆,祭祀农业始祖神农氏, 庆祝一年丰收。多得是新人选择在这日结婚, 以求婚姻十全十美的好彩头。
  日子在期盼中一天天过去,贺梅在十月初七这天依依不舍地同林靖吻别,重新住在了拙味楼中,白日则照常在一窟鬼食肆之中下下厨房, 也算是待婚营业两不误。
  茶歇时间,贺梅将灶火生旺, 按照一定比例在锅中加入自制淡奶油、细沙糖、海盐和自制黄油后, 将它们均匀搅拌。
  赵芸:“贺娘子这是要做什么?”
  为了防止糊锅, 贺梅不住地搅拌着, “是杏仁太妃糖, 等下还要再做些杏仁牛轧糖。”
  赵芸不解:“好端端的, 贺娘子怎么忽然想到要做这个了?”
  蛋黄色的溶液咕嘟咕嘟地冒起小泡, 贺梅将灶火转成小火, 继续搅拌着锅中的糖液, 嘴角忍不住地朝上翘起,“三日后,我要和林瑾之结婚……成亲了。”
  赵芸:“!”
  “什么?!贺娘子大喜!”
  厨房门口蓦地冒出来一个凑热闹的脑袋来,跑堂的孙月甩着上完茅房后刚洗净的手,“奴家没有听错吧?!”
  见贺梅笑着冲她点点头,她喜不自胜地朝大堂走去,将这样的好消息告知给店内的每一个伙计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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