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7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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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好。”
  他在试衣间里将几件衣服轮流换了一遍,宛如走t台一样在林清隅面前晃了一圈。
  “你觉得哪件好看呀?”
  猫咪天生就具有走台步的天赋,昂贵新衣穿在身上,品牌店里的顶灯光束从头顶打下来,将孟夏照耀得简直就像是闪闪发光的大明星。
  “都好看。”
  林清隅的视线像磁铁一样黏在孟夏的身上。
  孟夏将眉头一皱,语气迟疑道:“可是我觉得,这件颜色太亮了,显得我好黑……”
  他一视同仁地将每一件衣服都贬低了一番,然后勉强举起最后一件、价格最便宜的衣服,说道:“还是这件更好看一些。”
  ——这就纯粹是胡说八道了。
  孟夏的脸长得好看自不必说,又长手长脚,天生就是一副衣服架子,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就没有不好看的。
  更别提这是均价四位数的奢牌衣物,不是大街上捡来的麻袋。
  这是什么操作?
  导购员在一旁看得傻眼。
  干这一行的时间长了,她也多少培养出一些眼力见,能够看得出来,在等候区沙发坐着的林清隅才是买单的那个。
  怎么有人连白嫖都不会白嫖?
  导购员见孟夏脸嫩,猜测他或许是年轻纯良,没那么多市侩的心思。
  为了自己的业绩,她扬起一个热情洋溢的笑容,拿起最贵的一件衣服,往孟夏的身上比划:“这件衣服的颜色的确是比较大胆,但是先生你放心,我在店里工作了这么多年,就没见过多少人比你的皮肤还白的。”
  她一边比划一边给带着孟夏转了个身林清隅看,试图用美色打动这位“行走的钱包”。
  这件毛衣是樱粉色的,确实很少有男生会选择买这个颜色的衣服,但放在孟夏的身上却合适得很。
  换了好几遍衣服,他有些热了,脸颊被蒸出淡淡的粉意,人面与衣服相映衬,整个人都像是一块粉粉嫩嫩的草莓奶油卷。
  孟夏毫无所觉,眼含祈求地看着林清隅:“我不想要丑衣服,好不好?”
  这是他第一次在人前撒蛮使坏,说这句话的时候,鞋子的脚趾都羞耻地蜷缩成一团。
  看着他水润润眼巴巴盯着自己的猫瞳,林清隅搭在膝盖上的手指动了动。
  “咳,把这几件都包起来吧。”
  ?
  峰回路转,柳暗花明,售货员喜笑颜开,孟夏惊讶地睁大了眼睛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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