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章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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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入口处靠右边一个简单的柜台,比较高,和书架一个色系。许又进门时,直接从左边进入,并没有注意到。
  她返回柜台边,依言将书放在柜台旁的桌面上,同时也注意到摆在桌面上的一支鲜艳的玫瑰。
  玫瑰下是一个纯白的信封,许又刚要收回目光,就注意到信封上写着自己的名字:
  致许又。
  字迹很熟悉,来自宋舜。
  许又拿起那支玫瑰被那封信,轻轻拆开,一行行文字映入眼帘,娓娓道来。
  致许又:
  这是我们一起度过的第十一个春天。
  相识相处的四千多个日夜,让我们成为彼此最熟悉最亲近的人。可有些话,在心底酝酿半天,最终决定提笔写给你听。
  许
  又,你好。
  ……
  ……
  这封信很长,一张纸写的满满当当。看的出来经过认真的修改和誊抄,没有一处错漏。
  许又一行一行读下来,看到最后:
  也许我真的是一个笨蛋,才会那么迟钝察觉出自己的心意。
  如果你愿意给笨蛋一个机会,请带上这支玫瑰一起出门。
  他在等你。
  落款写着宋舜的名字,连签名都经过惊心的设计。
  许又收起信纸,放入随身携带的包包里。她拿起那支玫瑰,心底又莫名生出一丝含怯,像即将奔赴一个不知名的战场。
  在原地停留片刻后,她才整理好裙摆,推开书店的门。
  宋舜就等在门口,靠着一辆机车。
  他并不发消息催促,但心底一直在计算着时间。
  许又会同意吗?宋舜不知道。
  喜欢和恋爱不是同一件事,宋舜很早就从许又那里听到过这句话。他可以感知到那一份喜欢,却没有把握可以跟许又谈恋爱。
  自己足够优秀吗?
  足够和许又谈恋爱吗?
  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,宋舜的心也随之提到了嗓子眼。不多时,平静的视野中有了变化,书店的门被推开。
  许又走出来。
  宋舜紧张到一瞬间心跳极快,他紧紧盯着许又:推门的手是空的,身上是空的,另一只手扶在身侧的包包上……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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