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7章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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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——巫师是个“he”的判断来自于瑞德博士,他口中的原理我不懂,但结论我能记得牢牢的就够了。
  提姆看向了我,往常澄澈温柔的蓝眼睛里带着说不出的锐利。这眼神不是针对我,而是针对伤害我的人。
  我更知道,提姆,红罗宾,他不仅仅是出于对我的担忧才如此愤怒——不,提姆情绪的主基调更多的是坚定,想要抓住犯罪者的坚定。哪怕现在被针对的人是提姆的仇人,他也会如此。
  因为提姆是英雄,是维护城市的义警,是为了哥谭的明天而随时可能没有明天的人。
  我想起那句电影台词: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*。又想起小时候不理解阿朱为什么如此义无反顾地跟随乔峰的脚步。
  原来当一个英雄在执行他的正义时,会如此动人。那是种超越长相、身材、性格的魅力,我猜那或许就是独属于英雄的光辉,令我这样普通又冷漠的现代人也想要做些什么。
  提姆在我的注视中,点了点头。
  “我不会让你出事的,绝对不会。”
  *
  fbi们选择留在警局,我和提姆道谢离开后又找到了温彻斯特兄弟。彼时他们正在路边一家快餐店吃着汉堡,我和提姆走近时,兄弟两个都惊讶地停下了进食。
  “嘿,要来点薯条吗?”
  我从迪恩举起的盒子里抽出一根薯条,低头看了看,问他:“没有番茄酱吗?”
  “盐味不就是最好的?”
  好吧,看来这是个盐味薯条派,他不懂我对番茄酱的执著……“要这个吗?”
  提姆不知从哪儿掏出来一条番茄酱,我震撼地接了过来,低头一看,另两位男士的表情也很古怪。
  我顿时就不震惊了。
  我改成了得意——啊哈!没见识过吧?告诉你们,提姆就是这样一个全面的存在,他的万能腰带里都有什么至今我也没摸清楚,总裁皮肤时也经常随手掏出我当前需要的东西,简直就是哆啦a提!
  或许是我的得意的表情太得意了吧,迪恩无情地抽回了薯条——小气鬼!
  两兄弟看向在场唯一没见过的提姆,我主动做起了介绍:
  “这是提姆,提姆德雷克,我的男朋友。他很担心我,就跟着一块儿来了。”
  听到提姆的名字,两人表情都没多大变化。很好,看来驱魔人兄弟并不怎么关注经济新闻。
  “事实上,我们是猎魔人。”迪恩在打量了一眼提姆后,纠正了我的说法。
  “有什么区别?”
  “我们更擅长以力服魔。”
  哦,懂了,物理系,但不是我的那个物理。
  “所以你们也不擅长应对诅咒一类的东西了?”
  山姆,兄弟俩之中更聪明——这不是我说的,是迪恩自己说的,他告诉我山姆本来是斯坦福法律系的高材生,我向其投去敬佩的眼神——的那个,闻言有些迟疑地摇了摇头:
  “事实上,我们也只是才上路而已。”
  山姆解释了一番他们兄弟二人的现状,听到找爸爸这个关键词时,我的眼神有一瞬间的变化。被山姆捕捉到了。他以为我认识,或者说听过他父亲的名号,我赶忙摆手:
  “不,只是想起了一个和你们有类似经历的人……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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