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(4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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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还写出他当时说的话,有些连他自己都不记得。
  末了总会附一首英文诗。
  比如:
  我只是你的一个奴仆,我还能做些什么?除了时时在你身边侍奉。
  我就是一个可怜的奴仆,只好站在那里,无思他想。
  只能保佑你,于此快乐。
  为了你的爱,我就是一个愚者,任你差遣。
  你的胡作非为,我都爱而无憎。*
  阮丹青在灯下读完,嘟哝:“真老土。”
  什么年代了,还抄莎翁的诗写情书,毛头小子才这么干。
  再有时,褚世择到国内,就连同鲜花送一张邀约请帖,写明时间地点,许他赴不赴约。
  阮丹青一应避之大吉。
  阮丹青还是不信,谁要信呢?
  他想,褚世择纠缠不休,不过是应了那句话——有拂人意才能动人心。
  要是褚世择现身,他一定不能再软,硬气起来,让他不要再写信过来。
  可惜这家伙狡猾地没有出现。
  只是褚世择旗下的投资公司找上门,要合作项目,并指名阮丹青作负责人。
  老板既喜也忧:“我早知是金子迟早会发光,你这样的人才,大公司一定想网罗。小阮,改日飞黄腾达,务必记得我们的交情。”
  阮丹青哈哈一笑:“我哪有那么大本事,我先不把眼前事搞砸再说。”
  倒不是自贬。
  阮丹青在行会意外遇见过大学的老师。
  老师说:“你成绩这般好,怎么不继续深造?学无止境。我们这专业,只读完本科怕还不够。”
  他哪敢回美国?
  那可是褚世择的地盘!
  要是回去,不就是主动走进褚世择的掌心?
  到时又被锦衣玉食地豢养在大别墅里。
  想到这,阮丹青自己都觉得有点好笑。
  因过往经历,阮丹青不止一次疑神疑鬼。
  曾经在路上被摄影师街拍,却以为是私家侦探。
  唉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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