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章(2 / 3)
“起床啦,懒猪,”大庭广众之下叫她‘懒猪’,他还是害臊,压低了声音,“今天最后一天,下午能早点溜,隔壁摊位的给我推荐了家特色大排档,说是巨好吃,就是有点远,晚上带你去。”
“知道了,”她揉揉迷蒙的眼睛,看向梳妆台的方向,金臻奇已经把她要穿的衣服拿出来,叠整齐放在面儿上。
他事无巨细地照顾她,把她完完全全地捧在心尖尖上,在这方面她做得远不如他,却也心安理得地接受。
细细数来,还有十来天,就到了他们在一起的两周年纪念日。
杜宁扬翻身起床,坐在梳妆台前慢悠悠地化妆,边刷睫毛膏边盘算着去隔壁新世界商场给他买个纪念日礼物。她已经想好要买一件白衬衣,剪裁要好,布料不能易皱,这样他面试和工作以后都能穿。
她非常认真地这样想着,以至于逛街的时候忘记了时间,一件一件地在穿衣镜前比划,连午饭都没吃上。
出会展中心地铁站的时候,碰到了几个迷茫的外国人,长得高高大大,阳光帅气,站在路牌前抓耳挠腮。
淮城也有外国人,但浓度较低,走在路上遇上能算珍稀动物。深城的外国人却很多。
杜宁扬走上前去,用蹩脚的口语问道:“what‘swrongwithyou(你们在搞什么?)”
几个小哥略显窘迫地看着她,她这才发现自己用错了句子,她更正道:“额,imean,howcanihelpyou(我的意思是我能帮上你们的忙吗?)”
他们把一张英文卡片递给她,她皱着眉,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弄清楚了——他们要去会展中心。
“followme(跟着我),”她冲他们招招手,示意他们跟上。
杜宁扬到门口之后好像回自己家一样自在,拔腿就往二楼主会场去,几个小哥叫住她,向她道谢,随后往一楼偏厅的方向去。
她这才发现这里有个冷门的分会场,从外面看起来还算正常,往里走别有洞天——是一个纹身交流会,里面的人各个身上雕龙画虎,不知道的还以为**办大会。
还挺稀奇,杜宁扬看时间还早,干脆溜进去看看。这一看就被迷住了,谁让她从小就喜欢这类“非主流”的东西。
“皮肤是温热画布,纹身为永恒纪念,”她仰头,喃喃地读着挂在摊位上的标语,回过神来,目光撞上一个穿着黑色背心,戴着花头巾的健壮男人。
他纹了两条花臂,是最传统的青龙白虎,纹身延伸到手背和十指指节,像戴了两副情绪感十足的手套,脸是刀刻般地锋利,眼神微微厌世,右边眉毛靠尾部四分之一处斜上划了一刀,看上去就是不善言辞的那一类。
男人快速地收回了视线,耳边坠着的十字星耳环闪闪的。
杜宁扬看到摊位上立着的牌子,上面写着“收徒弟”,旁边有个黑色的小盒子,里面放着名片,暗黑哥特系的设计。
哪有这样收徒弟的,来了人也不招呼,难道等着徒弟自己送上门吗。
金臻奇的电话打进来,“宝宝到了没?我这边收摊了。”
“到了。”
她手腕上挎着精品店的袋子,里面是给他买的衬衣,她心里藏不住事,又喜欢制造惊喜,要立刻拿给他。
“我马上过来。”
她迈步打算走,却又鬼使神差地侧过身,拿走一张名片,揣在牛仔裤的荷包里。
随后搭电梯上了楼,找到背着双肩包的金臻奇,挽上他的胳膊,欢快地冲他扬扬手里的袋子。
他好像收到奖赏般地喜悦,碎碎念着些无聊的问题,“我的宝宝怎么对我这么好?我的宝宝眼光怎么这么好?”
“你哪来这么多问题?”
去到大排档的路上,他们坐在深城公交车的最后一排,反复地欣赏那件漂亮而柔软的白衬衣,夕阳带来朦胧的光,透过微微泛黄的玻璃映在衣服上,将美好定格。
一根耳机线,一人听一边,耳机里循环播放着,柔情的日子里,爱你不费力气。 ↑返回顶部↑
“知道了,”她揉揉迷蒙的眼睛,看向梳妆台的方向,金臻奇已经把她要穿的衣服拿出来,叠整齐放在面儿上。
他事无巨细地照顾她,把她完完全全地捧在心尖尖上,在这方面她做得远不如他,却也心安理得地接受。
细细数来,还有十来天,就到了他们在一起的两周年纪念日。
杜宁扬翻身起床,坐在梳妆台前慢悠悠地化妆,边刷睫毛膏边盘算着去隔壁新世界商场给他买个纪念日礼物。她已经想好要买一件白衬衣,剪裁要好,布料不能易皱,这样他面试和工作以后都能穿。
她非常认真地这样想着,以至于逛街的时候忘记了时间,一件一件地在穿衣镜前比划,连午饭都没吃上。
出会展中心地铁站的时候,碰到了几个迷茫的外国人,长得高高大大,阳光帅气,站在路牌前抓耳挠腮。
淮城也有外国人,但浓度较低,走在路上遇上能算珍稀动物。深城的外国人却很多。
杜宁扬走上前去,用蹩脚的口语问道:“what‘swrongwithyou(你们在搞什么?)”
几个小哥略显窘迫地看着她,她这才发现自己用错了句子,她更正道:“额,imean,howcanihelpyou(我的意思是我能帮上你们的忙吗?)”
他们把一张英文卡片递给她,她皱着眉,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弄清楚了——他们要去会展中心。
“followme(跟着我),”她冲他们招招手,示意他们跟上。
杜宁扬到门口之后好像回自己家一样自在,拔腿就往二楼主会场去,几个小哥叫住她,向她道谢,随后往一楼偏厅的方向去。
她这才发现这里有个冷门的分会场,从外面看起来还算正常,往里走别有洞天——是一个纹身交流会,里面的人各个身上雕龙画虎,不知道的还以为**办大会。
还挺稀奇,杜宁扬看时间还早,干脆溜进去看看。这一看就被迷住了,谁让她从小就喜欢这类“非主流”的东西。
“皮肤是温热画布,纹身为永恒纪念,”她仰头,喃喃地读着挂在摊位上的标语,回过神来,目光撞上一个穿着黑色背心,戴着花头巾的健壮男人。
他纹了两条花臂,是最传统的青龙白虎,纹身延伸到手背和十指指节,像戴了两副情绪感十足的手套,脸是刀刻般地锋利,眼神微微厌世,右边眉毛靠尾部四分之一处斜上划了一刀,看上去就是不善言辞的那一类。
男人快速地收回了视线,耳边坠着的十字星耳环闪闪的。
杜宁扬看到摊位上立着的牌子,上面写着“收徒弟”,旁边有个黑色的小盒子,里面放着名片,暗黑哥特系的设计。
哪有这样收徒弟的,来了人也不招呼,难道等着徒弟自己送上门吗。
金臻奇的电话打进来,“宝宝到了没?我这边收摊了。”
“到了。”
她手腕上挎着精品店的袋子,里面是给他买的衬衣,她心里藏不住事,又喜欢制造惊喜,要立刻拿给他。
“我马上过来。”
她迈步打算走,却又鬼使神差地侧过身,拿走一张名片,揣在牛仔裤的荷包里。
随后搭电梯上了楼,找到背着双肩包的金臻奇,挽上他的胳膊,欢快地冲他扬扬手里的袋子。
他好像收到奖赏般地喜悦,碎碎念着些无聊的问题,“我的宝宝怎么对我这么好?我的宝宝眼光怎么这么好?”
“你哪来这么多问题?”
去到大排档的路上,他们坐在深城公交车的最后一排,反复地欣赏那件漂亮而柔软的白衬衣,夕阳带来朦胧的光,透过微微泛黄的玻璃映在衣服上,将美好定格。
一根耳机线,一人听一边,耳机里循环播放着,柔情的日子里,爱你不费力气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