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0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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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可惜了。
  息禾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:“要是有葱姜就好了,可以焖煮去除腥味,煮出来的味道定是极美。”
  霍去病闻言讶异的看着她,无奈道:“你说的喜欢,便是喜欢吃兔肉?”
  息禾不明白他为何这般问,点点头:“自然。”
  兔兔这么可爱,自然是要吃兔兔啊。
  霍去病打量着息禾,此时她只穿了破破烂烂的麻衣,雪白的胳膊被布料磨得泛红,自己看上去就是可怜胆小的兔子。
  此时她摸着兔子的耳朵,看上去对兔子极为喜爱,没想到竟是对它的肉垂悬欲滴。
  想到这,霍去病收回目光。
  林娘子见霍去病与息禾都是不像是会下厨的人,便道:“这兔子我来处理吧。”
  霍去病拒绝了:“无碍,我来处理即可。”
  息禾不会做菜,连番茄炒鸡蛋,她都掌握不好火候。
  因此不敢吭声。
  霍去病说完便干净利落的将兔子给宰杀,将内脏丢掉,然后将兔肉切丁。
  可爱的兔兔便成了一盘肉丁。
  西汉发现的铁矿少,因此铁器也少。
  平民大多用的是陶瓷焖煮食物,而用青铜制成的鼎只有权贵才用得起。
  铁锅推广到民间作为炒菜,已经是宋朝的时候了。
  由于陶瓷的导热效果没有铁锅好,做饭的时候会比较废木柴。
  像兔肉这样的肉类想要炖熟炖烂,只能小火慢慢的熬煮。
  兔子膘肥,霍去病先将肥肉放入陶锅中焖煮出油,之后再将肉丁与盐放入锅中焖煮。
  小火慢炖了两个时辰,兔肉变得松软,看上去变得十分的可口。
  息禾在一旁观看,好像味道不错的样子。
  到了酉时初,林娘子的丈夫和婆婆从地里回来了。
  这时,兔肉刚好出锅。
  林娘子的丈夫和婆婆都是老实本分的人,许是霍去病的气场太强,他们有些拘谨放不开。
  息禾却不讲究那么多,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兔肉,绵软的口感在口中化开,味道还不错:“好吃。”
  她道:“公子,没想到你还会做饭?”
  霍去病颔首:“这有何难。”
  军队行军会随身携带干粮,若是在山林中,也会打些野味改善伙食。
  他在军中接受训练,自是什么都会些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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