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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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……
  秦嫣控制住了那个犯人,给他上了手铐后,摸走了他身上的手枪。
  “不是警用手枪。”她看了一眼,把那把手枪放入证物袋。
  紧接着,她摘了犯人的口罩和帽子。
  犯人别过脸去:“哼。”
  眼前的脸,秦嫣并不熟悉,至少她没见过。
  被抓的“邮递员”是一个不认识的年轻男子,身上的手枪是非法获得的黑枪。
  秦嫣把犯人带回了警所,交给特案组。
  特案组在值班的警察赵宸秀(4)对于这个时间出现嫌疑犯这一点感到惊讶,问秦嫣:“这是谁?”
  秦嫣简短地解释道:“试图闯入那个房子,身上带枪——但还不确定是不是案件凶手。”
  赵宸秀(4)“嘶”了一声:“我打电话给其他人。”
  随后,特案组其他警察也先后赶到。
  审讯室。
  犯人名叫姚志,没有工作,平常跟着一个小混混团体收点保护费,身高一米七八,年龄二十九。
  审讯姚志的首先是韩光霁(1)。
  韩光霁第一个问题是:“枪哪里来的?”
  姚志:“有人给我的,那个人我不认识。”
  韩光霁:“为什么闯进那个屋子?”
  姚志:“都说了有人让我去的!那个人我不认识!”
  韩光霁:“那个人叫你去你就去吗?衣服、怎么换衣服、开枪,都是那个人教你做的?”
  姚志闷声不响。
  韩光霁拿出之前那段录影,“邮递员”将一封快件投入信箱中,随后快速离开附近。
  韩光霁:“是你吗?”
  姚志看了几眼:“是我。”
  韩光霁:“你知道快件里是什么吗?”
  姚志沉默了一下:“手指头。”
  韩光霁继续问:“你杀了人?把手指寄到那家信箱里?对吗?”
  姚志:“对,我杀了人。是那个人叫我杀的,也是那个人叫我送过去的。”
  韩光霁:“窃听器呢?你装过窃听器吗?”
  姚志正想否认,却好像想起来一点什么:“没……窃听器?那玩意儿是窃听器?我以为是让行李箱轮子爆胎的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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