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4章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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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我的妈呀,你是真的想认识我男朋友。”她低声感叹。
  约翰又耸了耸肩,举起手中只喝了两口的玻璃瓶装啤酒,难掩尴尬地环顾四周。
  兰迪观察约翰的表情和肢体语言,从中发现局促、窘迫、不安和紧张。
  这也使她注意到,有别于迪克更利落的五官跟锐利的下颔线条,约翰的五官跟脸颊更圆润,下颔比迪克更方正、有点像布鲁斯,眼珠是深棕色,神情也不比迪克那么开放、活泼,反而有些阴郁,像是刚离了婚。
  “你不喜欢你的酒?”兰迪问。
  约翰对着手里的玻璃瓶皱起脸,“味道像尿。”
  “你也不想找其他人交谈?”
  “人们对口音有意见。”约翰扯了扯嘴角,“窝也不想和那些觉得口音性感的人交流,那不是窝来这里的目的。”
  “那你来俱乐部的目的是什么?”
  “交朋友。”约翰答,“哈利的一个老熟人告诉窝,要是想认识新朋友,可以来俱乐部。”
  因为当然了,约翰格雷森喜欢到处认识新朋友,否则迪克大金毛的性格又是从哪来的?这必须是遗传。
  兰迪意味深长地看着约翰,“我不想成为指出这点的人,但我认为你们的老熟人耍了你。”
  约翰垂下手臂,“是啊,现在窝能看出这点。”他沮丧地长长一叹,肢体语言再次变得局促不安,“很抱歉打扰泥,窝这就离开。这只是……哥谭对窝来说是个难熬的城市。窝的前妻住在这,路过这里令人痛苦。”
  等等,前妻?
  兰迪赶忙阻止他。
  “等等,别走,”坐下来跟我谈谈你的前妻如何?主要是你的儿子。
  当然兰迪不会直接说出这句话,她实际上说的是:“没事的,我不能带你回楼上,”因为我男友可能不该看见你的脸,这或许会成为该死的蝴蝶效应,“但我可以在楼下多待会儿。来点曲奇如何?”
  在一些咸曲奇、跟五颜六色的高浓度酒精的催化之下──以及她充满魅力的性格,兰迪会这么说──不过多久,兰迪已从约翰的酒后倾诉中弄明白来龙去脉。
  所以是这样的。
  三年多前,哈利马戏团也曾在哥谭停留,那次表演给马戏团里的所有人都留下最坏的印象,因为他们其中一名成员在演出期间死去,哥谭警局扣留了马戏团所有人轮流讯问,质疑凶手就在其中,最终却发现这起事件是真正的意外。
  那次事件使得当时感情已有裂痕的约翰跟玛丽劳埃德,也就是迪克的生母,他们因此大吵,原地分手。玛丽直接退出马戏团,就这么留在哥谭,马戏团的其他人则继续巡演,直到他们又再回到新泽西。
  要不是因着玛丽在哥谭生活,哈利马戏团不会再踏进哥谭。
  然而,这也使约翰在哥谭演出期间备感痛苦。他觉得是哥谭使他失去他所爱的一切。
  兰迪边安慰约翰,边在内心推算:三年多前,当时布鲁斯仍在安多佛,难怪她对这件事毫无印象。
  再继续算下去,咦,这么说来,玛莉应该也是在那段时间怀上迪克的。
  “当时你跟你前妻吵架的原因是什么?”她就问。
  “窝不记得了。”约翰说,用手按着太阳穴,“好像是……玛丽问窝是否还想念梅莉林。”
  兰迪从未听过梅莉林这个名字,推想迪克也不知道这个人。
  “让我猜猜,这是你的另一个前任。”她干巴巴地说。
  约翰点了点头,“有天,马戏团经过布鲁德,梅莉在那里消失了。窝试着找梅莉,然后……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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