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单如何在恋爱至上游戏中生存 第24节(3 / 4)
她给予了恋人一个拥抱,即便车位导致并不舒适。
在寂静中,汹涌的情绪也逐渐平静,朝野紧绷的神经也缓解下来。
即便得到原谅,他也处于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状态之中。像是溺水之人抓到了浮木,朝野贪婪地嗅着她的气息。
每次在拥抱,亲吻,结合时,被她气息萦绕的时候,安全感就会得到极大满足。
苍白的发此时有些凌乱,长睫低垂,掩盖深处晦暗痴迷,他呼吸沉重了一瞬,漏出气音。
修长的手指抚摸穿插过陈姝琳的发,“我会改变自己。”
为了喜欢的人为什么不能改变?依然是他这样偏激的性格的话,他迟早会被厌恶的吧。
因为爱着,无论何种改变,只要是为了两人的未来,他都会去做。
病态的内心,偏激的情绪,他会压抑住,表现得像一个正常人。
第24章 乐队潮男哥(24)
距离表演还有两周的时间。
陈姝琳躺在排练室的沙发上,手里攥着谱子在看,手不停的循着韵律敲打。
空调呼呼吹得人格外舒适,比学校其他地方呆着好多了。
重新捡起一些东西,才会感觉过去重复千万次,即使换了世界,一些东西依然存在于灵魂之中。
她上辈子,年轻的时候喜欢摇滚,也努力的想从摇滚音乐上走出头。
弹了十七年的电吉他,学了五年的鼓,可是那么多心怀理想的人都没有出头,开始企图自己会是幸运儿,不服输的摸爬滚打,到后来伙伴们都回归生活,她年纪长了,也明白了付出不一定和结果成正比。后面认真想宅会,结果人死了。
主打的就是世事无常。
虽然她打鼓是半路出家,但是看了看要表演内容的谱子,所幸并不是很难,她还可以敲一下。
这首歌节奏欢快激昂,燃得能在前奏出来一瞬间炸裂全场,而鼓手在前奏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必须把握进曲的点、速度…平日萦绕陈姝琳周身的慵懒感此时烟消云散,此时她全神贯注,和平时判若两人。
孙明宇不放心地小声问朝野:“她会打鼓?”
朝野目光停留在陈姝琳身上,对于她专注模样目不转睛地看着。
听见孙明宇的问话,他头也不回地回答说:“会,挺不错的。”
“额……”孙明宇对陈姝琳的了解不深,他仅仅是从朝野口中得知她会弹琴之外,却从未见过,于是升起了试探她深浅的好奇心。
他走向陈姝琳,说:“姐,我还不知道你竟会这个,来我们一起练一首呗。”
陈姝琳瞥了他一眼,没有多想,反正现在没事干不如先互相了解一下。
她放下谱子点点头说:
“好,那我们练一下你们以前的那首叫什么来着,成名曲?上次在野哥那里用鼓敲了一下,大概记住了。”
“啊?你确定你要练那个?”孙明宇吃惊之余又感觉陈姝琳实在托大。
那首歌的鼓手是他们在学校外玩乐队的成员,打了十多年的鼓,技法高超,在外名气都很大,那首成名曲所有人都展现了超高水平,融合了朋克摇滚的诸多特色。 ↑返回顶部↑
在寂静中,汹涌的情绪也逐渐平静,朝野紧绷的神经也缓解下来。
即便得到原谅,他也处于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状态之中。像是溺水之人抓到了浮木,朝野贪婪地嗅着她的气息。
每次在拥抱,亲吻,结合时,被她气息萦绕的时候,安全感就会得到极大满足。
苍白的发此时有些凌乱,长睫低垂,掩盖深处晦暗痴迷,他呼吸沉重了一瞬,漏出气音。
修长的手指抚摸穿插过陈姝琳的发,“我会改变自己。”
为了喜欢的人为什么不能改变?依然是他这样偏激的性格的话,他迟早会被厌恶的吧。
因为爱着,无论何种改变,只要是为了两人的未来,他都会去做。
病态的内心,偏激的情绪,他会压抑住,表现得像一个正常人。
第24章 乐队潮男哥(24)
距离表演还有两周的时间。
陈姝琳躺在排练室的沙发上,手里攥着谱子在看,手不停的循着韵律敲打。
空调呼呼吹得人格外舒适,比学校其他地方呆着好多了。
重新捡起一些东西,才会感觉过去重复千万次,即使换了世界,一些东西依然存在于灵魂之中。
她上辈子,年轻的时候喜欢摇滚,也努力的想从摇滚音乐上走出头。
弹了十七年的电吉他,学了五年的鼓,可是那么多心怀理想的人都没有出头,开始企图自己会是幸运儿,不服输的摸爬滚打,到后来伙伴们都回归生活,她年纪长了,也明白了付出不一定和结果成正比。后面认真想宅会,结果人死了。
主打的就是世事无常。
虽然她打鼓是半路出家,但是看了看要表演内容的谱子,所幸并不是很难,她还可以敲一下。
这首歌节奏欢快激昂,燃得能在前奏出来一瞬间炸裂全场,而鼓手在前奏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必须把握进曲的点、速度…平日萦绕陈姝琳周身的慵懒感此时烟消云散,此时她全神贯注,和平时判若两人。
孙明宇不放心地小声问朝野:“她会打鼓?”
朝野目光停留在陈姝琳身上,对于她专注模样目不转睛地看着。
听见孙明宇的问话,他头也不回地回答说:“会,挺不错的。”
“额……”孙明宇对陈姝琳的了解不深,他仅仅是从朝野口中得知她会弹琴之外,却从未见过,于是升起了试探她深浅的好奇心。
他走向陈姝琳,说:“姐,我还不知道你竟会这个,来我们一起练一首呗。”
陈姝琳瞥了他一眼,没有多想,反正现在没事干不如先互相了解一下。
她放下谱子点点头说:
“好,那我们练一下你们以前的那首叫什么来着,成名曲?上次在野哥那里用鼓敲了一下,大概记住了。”
“啊?你确定你要练那个?”孙明宇吃惊之余又感觉陈姝琳实在托大。
那首歌的鼓手是他们在学校外玩乐队的成员,打了十多年的鼓,技法高超,在外名气都很大,那首成名曲所有人都展现了超高水平,融合了朋克摇滚的诸多特色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