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零年代!重生后把娇夫宠上天 第100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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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陆平安屁颠颠地跑出去,想要给她一个拥抱,又想起昨天两人差点被抓,急急刹住了车。
  “媳妇儿,这是你和胡同志一起去做的新发型吗,好漂亮。”
  陆平安围着她转了一圈又一圈,恨不得把她每根发丝都夸一遍。
  先不管有的没的,情绪价值是给到位了。
  ……
  终于熬过了一个月,两人早早的约好了时老师,挑了个周末,两人和时老师一起去看房子。
  “这房子是老旧了一些,但是该有的都有,而且这么大一间院子价格也不贵,租金的话每个月是六元钱,你们如果有长期待在京市的打算,可以考虑先租下来,以后有能力了,再把它买下来,也可以便宜些。”
  时老师是认真在为他们考虑,她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这个时代特有的朝气和活力,必定会有一番不凡的成就。
  沉晓玥知道这个价格已经是相当优惠了,这个地方离京大的校门步行,估计也就十五分钟左右,旁边都是院子,环境相对安静。
  但不用走多远,就有许多摊贩,生活便利,现在的价格她估摸着应该要花到3000左右,如果买下来的话,未来价格必定会翻上几千番甚至几万番。
  而且这个房子根本算不上老旧,墙角的几盆花证明院子的主人曾经很用心地装扮它。
  她甚至已经想好了要怎么规划这个院子。
  这边种上她最喜欢的鲜花,那一边就种些葱、辣椒和青菜之类的。
  门口再挂上一个风铃。
  房间多,还可以把乌青云陆国栋他们都接过来玩玩。
  大概是京市的房子布局都格外讲究,沉晓玥注意到院子内的日晒时间特别长,很舒适,搬张凳子坐在院子里就能舒舒服服的晒太阳。
  几乎没有犹豫就定了下来。
  陆平安早就想搬出来了,更没有什么意见。
  “对了,晓玥,我这里有个文学创作比赛你有没有兴趣参加?”
  时雨是中文系的老师,平时自然少不了和报社、出版社之类的文学刊物的编辑打交道。
  也是很偶然的一次机会,她去找同学聊一本书,正好在桌上看见了一个知青编撰的下乡小说,底下写着沉晓玥的名字,才发现她竟然还有这种才华。
  “你说你,当初要是报的中文系该多好。”
  她就可以利用老师的身份让她参加了~
  沉晓玥有些心虚,自从时老师知道她在给各种刊物投稿之后,就常常在她耳边念叨这些。
  她这不是想着,写作是爱好,爱好是爱好,要是把爱好变成工作可不就痛苦了吗?
  时老师看她不太感兴趣的样子,又补充了一句:“第一名奖励100元。”
  沉晓玥:……
  话又说回来,痛苦是文学的温床,也不是不能痛苦地写一下作。
  陆平安一个人在厨房检查,这可是除了卧室之外,他的主要根据地,很有必要好好观察一下。
  “不错,媳妇儿,那个灶台高度比家里的更高,刚刚好。”陆平安贴心地奉上他勘察出来的结果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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