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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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天才不是一日而成的,除了超越常人的天赋之外还有常人难以坚持的努力。
  听小助理说了黎安才知道,elvis三岁就开始练琴,小时候每天练琴长达八小时。成为职业钢琴家之后,他仍旧保持每天一到两小时的练习。
  日复一日,每天都是练琴、练琴、练琴,elvis没有对钢琴产生厌倦,他的曲子里依旧是愉悦、舒展、热爱。
  他在n城有一套度假别墅,每次来巡演的时候,就顺便住几天,更多是因为别墅里配了一架施坦威。
  只要在a国,不论多远,elvis都会尽量赶回别墅。好的琴房不好找,好的琴更不好找,施坦威是他弹过最有手感的,其他的练得再多都差点意思。
  回去之后,黎安进门先擦琴凳,擦琴键,摆上节拍器和琴谱,一套流程下来,evlis已经坐到厨房的吧台边了。
  他抓起手边的杯子喝了一口:“你现在做起这些比我助理还熟练。”
  elvis面色薄红,透明的液体在嘴角残留些许。
  “那是,不能因为我耽误你练琴。”
  黎安得意地走过去,和他在一起之后,她的生活重心完全转变。
  她大部分的工作都交给了在国内的fiona和秦可意,其余的只需要远程处理,剩下的所有时间都用来陪elvis。
  她的父母也是如此,她妈妈需要在世界各地演出,她的老父亲就跟在后面帮妈妈沟通演出上的杂事,打理琐碎的工作。
  可以说她爸既是经纪人也是助理,虽然很辛苦,但是她爸总是甘之如饴。
  小时候黎安讨厌过他们这对“忘崽”夫妇,等自己尝过了爱情的苦之后才发现,感情真的需要陪伴。
  亲情如此,爱情更如此。
  黎安走近了,坐到elvis旁边才发现他眼神迷离,身上的礼服已经散了,衣领胡乱地敞开着。
  “喝吗?”杯子被送到黎安唇边。
  她闻到了酒精的味道,但她下意识的反应不是elvis该不该喝酒,而是他的手指真的很漂亮。
  骨肉匀亭,笔直纤长,不敢想这样的手要是做点x乱的事会是怎样……
  黎安晃了晃头忘掉脑子里的黄色废料,从他手里抢过杯子,不悦道:“怎么喝酒了?”
  “我其实有中文名字,”elvis醉得不轻,一把将黎安拽到怀里,“有人给我取了秦遂,说要祝我万事顺遂,所愿皆所得。”
  “读起来有点像禽兽。”
  “你不好奇吗?”evlis贴在黎安耳边吹气,“谁给我取的名字。”
  黎安耳朵发痒但没有多想,她和evlis在一起有段时间了,做过最多的事情就是牵手,顶多就是搂搂抱抱。
  在她的定位里,他们两个是柏拉图式的爱情。
  每次十指相扣,指尖肌肤相贴,就是黎安又一次为他脸红心跳的时候。
  黎安以为青春期之后,她不会再因为这种简单的动作心悸,没想到是没有遇上对的人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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