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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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这些鸡杂被沈雁回用草木灰清洗得很干净,还加了不少清酒与姜片去腥。
  鸡不比猪羊,内脏原本就没有很大的臭味,又经过了沈雁回一番精心处理,就更闻不到什么异味了。
  大火,热油,爆香葱姜蒜,而后炒鸡杂。
  香!
  谢婴仔细闻了闻,没有那臭香臭香的味道。
  单单只有一个香!
  “二位爷,你们的酸辣鸡杂盖饭。”
  大火爆炒是个快活,且鸡杂不能炒得过老,不出片刻,油亮亮的酸辣鸡杂盖饭就端到了二人面前。
  “这瞧着就有胃口,这么鲜亮,沈小娘子,你不说,谁知晓这是鸡杂碎啊。”
  一勺酸辣鸡杂盖饭入口,味奇绝。
  好下饭,竟没有一点儿腥臭味,只有满口油香。
  鸡杂炒得火候正好,鸡肠、鸡心与鸡胗嚼起来“咯吱咯吱”,格外脆嫩,而鸡肝却带有一点别样的绵软。
  酸豆角的酸,芥菜的辣,很好地掩盖了鸡杂的腥,它们互为映衬,滋味丰富,且热烈滚烫。
  一口酸辣交织的鸡杂,覆上热气腾腾的米饭,直冲味蕾。调羹刮过碗碟,只想一口接一口,再呼呼地往外吹热气。
  酣畅!
  “我说罢,人就用勇于尝试。”
  二人的进食速度,是对她酸辣鸡杂盖饭的最佳肯定。
  这当真是个活招牌。
  二人在她的小食摊上吃饭时,一直吃得很香,吸引过不少路过人。
  当然,大多还是脚夫,捧了碗带到船上去吃。
  岑婆婆笑眯眯地与谢婴打了声招呼,买了一碗肉沫豆角盖饭回自己摊子上去吃。
  这活招牌真真好,像极了沈雁回从前总爱看的美女帅哥吃播。那小姑娘,长得跟小蛋糕似的,吃得香,吃相又好,让沈雁回总想给她送小花花。
  这二人同理。
  谁不喜欢看斯斯文文的书生似的人吃得香啊,也当真是秋日花少,不然保准有人向他们俩扔花。
  赠花,是大雍向心仪之人表达爱意的方式。
  花。
  沈雁回想起了书上那些状元郎簪花打马游街。
  探花郎,应也会簪花吧。
  不知谢婴簪花,会是什么模样。
  “沈小娘子,我也吃一碗酸辣鸡杂盖饭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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