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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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沈惊抬起眼睫,只看见俞昼挺拔的背影。
  他沉默地紧咬牙关,白皙的侧颈凸起青色的血管。
  一件衣服而已?
  什么叫“一件衣服而已”?
  那是俞昼给他的衣服,他以为衣服上有俞昼的味道,他以为俞昼喜欢小熊。
  吴阿姨宽慰他:“明旭少爷脾气急,你少招惹他,最好离他远点。”
  沈惊眼尾都憋红了,十根手指背在身后,指尖细细发着抖:“他和哥哥很亲近吗?”
  吴阿姨说:“明旭少爷从小就崇拜我们少爷,经常过来家里小住,现在又有了明舟少爷这层关系,能不亲近吗?客卧衣柜里好些明旭少爷的衣服呢。”
  楼上传来齐明旭爽朗的笑声:“晶晶,你敢往我头上跳,你要挨揍了!”
  沈惊点点头:“吴阿姨,我先回屋里了,一会儿出来帮您做饭。”
  说话的尾音都在打颤,不是装的。
  ·
  回到杂物间,沈惊盘腿坐在墙角,把三块板砖放在自己腿上。
  真是奇了怪了,手腕上那个烟疤都十几年了,早就不疼了,怎么现在这么疼?
  他用力挠疤痕,怎么挠都还是很难受,于是他又用板砖边缘粗糙的地方去蹭。
  心跳越来越快,直到薄薄的皮肤被蹭破,蹭出了细细的血丝,沈惊的粗喘声这才戛然而止。
  他再也不喜欢小熊了,他要把所有买来的小熊t恤都撕掉、扔掉、烧掉。
  齐明旭也可以上二楼,齐明旭最崇拜的人是俞昼。
  俞昼让他穿齐明旭的衣服,俞昼坏。
  那他就把齐明旭也抢走。
  沈惊低头盯着手腕上渗出的血丝,一直盯到激烈的心跳平复。
  他意识到自己发病了,网上说控制不住情绪的时候,就看看天空,做深呼吸。
  于是沈惊走到窗户边,拉开窗帘的霎那,呼吸也随之一滞。
  后花园里栽满了蔷薇花,白色、黄色和粉色,开得格外热烈。
  他趴在窗边,看呆了。
  ·
  吃过晚饭,俞昼出门遛晶晶,齐明旭也去了。
  沈惊帮着吴阿姨打扫完厨房,回到杂物间的窗户边看花,看得目不转睛。
  好看,好看,他太喜欢蔷薇花了。
  三年前,他的学校办了一个活动,让家长给十年后的孩子写一封信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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