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2.维港、故宫、巴黎我都喜欢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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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商屿抬眼,脸上是得体的微笑:“霍伯父说笑了,公司事忙而已。”
  “年轻人,事业固然重要,但身边人,也要懂得维系。”霍启山呷了口茶,慢悠悠地说,“孔夫子有句话,叫‘近之则不孙,远之则怨’。女人啊,就是这样,你离得太近,日日黏着,她便觉得你不矜贵,失了分寸;你离得远了,又怨你冷落她。这个度,最难把握。”
  商屿握着酒杯的手微微收紧。
  近之则不孙,远之则怨。
  何其精准。
  他早上发了疯一样地冲过去,把她按在床上做运动,那是“近”,结果小姑娘觉得他老,耽误了她的时间,对他一点不欢迎。
  昨晚在电话里,他用最冷漠的言语拒绝她。那是“远”,换来的是她一夜的眼泪和几乎要把他逼疯的误会。
  秦玉桐说他是小三后,商屿显然接受不了,问他比别人差在哪里。
  她的回答是这样的:“维港的夜景,故宫的落雪,还有巴黎铁塔的灯光,我都喜欢。”
  “没有谁比谁更好,也没有谁比谁更重要。商先生,你不觉得,能同时拥有这些,才是最快活的吗?”
  没有非此即彼的对立,只有“我都要”的理直气壮。
  她不是不爱,只是她的爱,像阳光和空气,可以慷慨地分给很多她认为美好的事物——一座城市,一片风景。
  或许也包括,好几个男人。
  他们在他眼里是竞争者,在她那里,却可能只是她庞大收藏品里,各自闪着光的、独一无二的藏品。
  她没有更喜欢谁。
  因为她每一个都喜欢。
  他不是输给了谁。
  他只是,还没能让她觉得,拥有他一个,就胜过拥有全世界。
  商屿放下酒杯,杯底与铺着苏绣桌布的红木桌面碰撞,发出一声极轻的闷响。
  霍启山见他神色变幻,以为是自己说教得过了,正要开口圆场。
  却见商屿抬起头,所有的阴霾和不确定都已一扫而空,只剩下势在必得的沉静光芒。
  “霍伯父,”他微微一笑,重新执起公筷,夹了一块软糯的鲍鱼放进对方的碟中,“您说得对。”
  “是我以前,想得太简单了。”
  霍启山见他神色清明,不似作伪,便满意地捻了捻下巴上的短须,笑意更深,“你啊,就是太稳。这点比我们家那个不成器的阿轩强太多了。”
  他口中的“阿轩”,指的是他最小的弟弟,五房所出,小了他三十岁,成日在兰桂坊和模特嫩妹厮混,是港岛出了名的浪荡子。
  “霍伯父谬赞了。”商屿谦和地垂下眼,“从前我也没少跟阿轩一起闯祸,没少被阿爸用家法教训。”
  霍启山哈哈大笑,指了指他,“你这小子,还学会藏拙了。”
  一顿饭宾主尽欢。
  *
  咖喱鱼蛋,牛杂,鸡蛋仔,还有裹着甜酱和花生酱的猪肠粉……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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