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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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他们去吃了最正宗的法餐,和许多情侣一样,坐在大堂,赵曦亭提前准备了一大捧玫瑰,放在餐桌上当点缀。
  餐厅东面有演奏的钢琴和大提琴,深红色的绒布从十来米高的大堂垂下,厅顶吊着水晶灯,氛围华贵优雅,甚至有外国人穿绸质晚礼服出席约会,很是正式,偶尔能听到几句法语。
  这餐饭足足吃了三个多小时。
  快结束的时候,赵曦亭不知道从哪儿变出一个首饰盒,将一条项链挂在孟秋脖子上。
  他温声说:“太空了,戴着吧。”
  孟秋摸了摸中间的钻,说了声“谢谢”。
  赵曦亭坐回位置,似笑非笑地看着她,“刚认识那会儿,我其实不大乐意听你说谢谢。”
  “但今天这句谢谢我接了。”
  孟秋耳朵热了热,“一会儿去做什么呀?”
  赵曦亭唇角慢展:“本来想带你泡温泉。”
  “你这化妆了,不大方便,过几天带你去吧,明后天晚上也成,只要你有空。”
  不知是和他待久了还是怎么,孟秋从这句话里抿出一丝多余的味道来,撞上他春色憧憧的眼,大概是没猜错。
  “流氓。”她轻声骂。
  赵曦亭吊儿郎当地撑着手肘,“怎么说?想去哪儿?”
  孟秋想了想,“绕一绕燕城吧,往长坡大道的方向。”
  他们今天没带司机。
  赵曦亭的意思是,电灯泡带来做什么。
  他这次开得很稳当,市区最快没超过五十码,等红灯也很规矩,开到一条江边的时候,孟秋突然说,“我们下去走走吧。”
  赵曦亭停好车,看到这江,沉默地凝视了一会儿。
  孟秋和他说:“你等我一下。”
  她走进一家花店。
  孟秋捧着两束白菊回来时,赵曦亭坐在不远处的长椅上,她看着他,他腿边绕了只野猫,百无聊赖地伸手点一点猫的脑袋,不热情不冷淡地逗弄。
  赵曦亭看到她手里的花,眼里的情绪深奥难解起来。
  她递了一束给他。
  赵秉君说,那个小朋友的家人每年都会来看看,事情报道出去连着几年都有人去江边祭奠江黎,但据他所知,赵曦亭一次都没去过。
  孟秋和他并肩,轻轻和他十指相扣,“我们也下去看看,好不好?”
  赵曦亭肩膀松垮,笑了声,看着她后脑勺,“赵秉君告诉你的啊?”
  “我没有那么脆弱的,孟秋。”
  “事儿都过了,我只是不喜欢这些形式主义,所以没特地为他来过。”
  孟秋指尖合起来,碰了碰他的手背,柔软的眼眸抬起来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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