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狼入室 第74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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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程砚靳直白地警告了对方:“我是林琅意的未婚夫。”
  病房里一切都是白色的, 莫名有一种压抑感。
  边述人长得并没有什么攻击性,反而有一种沉着冷静的书卷气,即便脱离出了所谓的校园青春,岁月依旧没有磨灭掉他身上干净端正的气息。
  完全可以想象出他穿上白衬衫和黑裤子的校服时,那副坐在窗边成为老师心中的优等生的模样,毫无疑问会成为某些代表青春回忆的符号。
  是程砚靳读书时,最合不来的那种优等生。
  他喜欢在篮球场打球,边述会喜欢坐在自习室写作业,两人天差地别。
  但偏偏,边述这种款也会讨某些女孩子的喜欢,程砚靳以前从来不会在意这些,喜欢又不能当饭吃,再说了,他又不是没少收情书,只是都给人退回去了。
  但是如果那些喜欢的女孩子中,也包括林琅意的话,这个性质就完全变了。
  他无法骗过自己,大度地说一句他根本不在意。
  他在意死了!
  如果同在一个学校,他看到林琅意将情书送给边述,他抢都要抢过这份情书毁掉。
  程砚靳压住翻腾的嫉妒,冷冷地看着靠坐在床上的边述。
  边述看向别人的时候像是在看一组实验数据,他的目光太过于稳练,在他脸上根本判断不出这组数据是否符合他的心意。
  也不是如此,程砚靳皱着眉迎着对方的目光,心想他看林琅意的视线就不是这样。
  完全不加掩饰的怔忪,专注,沉湎,以及欢喜。
  仿佛其他人在他眼里都是一串无聊乏味的数字,而只有她,是整个世界里唯一上了斑斓色彩的存在。
  边述也直言不讳:“我是小意的前任。”
  程砚靳皮笑肉不笑地盯着他,身体往后靠,肩膀沉沉往下压:“小意也是你叫的?”
  边述依旧面不改色,他的体格看起来怎么也不能跟健壮能打相挂钩,可就是这么一个看起来清瘦骨立的人,在程砚靳面前根本不虚,说起有关林琅意的话题时更是有一种光脚不怕穿鞋的拼命劲。
  正常人在面对前女友的现任时,再怎么样也该装一装,哪怕确实余情未了,也不会直接挑明。
  但边述瞧着是在坦率地正常沟通,说的每一句话却都锐利无比。
  他说:“我以前都是叫珠珠的。”
  程砚靳的脖颈上猛地绷出一条青筋,他的手掌用力张开,忍了忍,又握成拳,讥诮道:“原来你也知道是以前。”
  边述的背脊挺得笔直,正面回答:“但是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,或者是将来,我都一直喜欢她。”
  程砚靳的眼里森然如寒冰,手臂上的肌肉完全绷紧,仿佛下一秒真要不管不顾暴起伤人。
  他浑身散发出极大的威胁感,每一丝面部肌肉的波动都在警告边述适可而止。
  边述却跟失了智一般还要火上浇油,当着程砚靳的面说起了曾经:“我们以前感情很好,每天都会一起吃饭,一起去图书馆,她在暑假来过我老家,我们一起躺在稻田里数星星,天黑了她不敢走,是我背着她慢慢回去的……”
  “不管是谁,都无法取缔我跟小意之间的感情,我们的分手只是暂时的,而我这次回来,就不打算走了。”
  程砚靳听不下去,强行让自己转移注意力……刚才林琅意说了再没轻没重就滚出去,他不能这么点时间都捱不过去,等下惹了她生气就不好了。
  他寒着一张脸,侧身五指一抓,直接扯裂了床头柜上的一份果篮的塑料膜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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